考试成绩报告实行分数制,总分63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科学满分为16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满分为80分,体育满分为30分。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试题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文化科目)形式:(1)语文、英语、科学实行闭卷考试,英语考试加试听力(20分)。(2)数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3)各科考试均不能用计算器。为确保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题,统一由金华招生办组织,采取网上评阅。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由学校依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评测等第进行认定。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学生的比率应当控制在5%以内,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自行组织补考。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听力残疾学生外语科考试成绩=该考生外语笔试部分得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