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各中学:现将《东莞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建议》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指导建议》、《广东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和《东莞教育事业进步十三五规划》中对教育事业进步的需要,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方位进步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现就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建议。1、指导思想和工作目的(一)指导思想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指导建议》为依据,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方位进步,培养兴趣喜好,为学生进一步进步打好基础。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合适我们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健全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持因地制宜,加大统筹管理,重视改革革新,积极探索实践。(二)工作目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项管理规范,改革优化教育教学水平评价规范,加快构建科学健全的学生初中阶段综合评价体系;深入推进和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大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按计划招生,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全方位推行阳光招生工程;进一步加大对专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形成多途径升学、多元化成才的普高办学模式;进一步规范各类考生的照顾录取政策。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学业考试成绩既是确认考生是不是达到义务教育毕业标准需要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要紧依据。所有2017年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和计划在我市升学且具备我市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均要参加学业考试。非本市户籍的初中三年级学生,计划回原籍参加学业考试的,可不参加我市的学业考试,如要在我市获得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则需要参加我市5月中旬统一举行的毕业考试。(一)报名要求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学业考试:(1)具备我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重读生;(2)具备我市初中学籍的非东莞籍初中应届毕业生。2.有下列状况之一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所限制:(1)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的进城务工职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报名参加学业考试,报名方法与本市户籍考生相同。这部分考生可考试报名我市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要考试报名我市普高,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需要提供异地中考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考试报名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高和所有民办普高。具体方法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进城务工职员随迁子女同意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方法〉的公告》(东府办〔2013〕43号)和《关于印发东莞进城务工职员随迁子女同意义务教育后考试报名普高资格认定细节的公告》(东教基〔2013〕6号)与《关于东莞进城务工职员随迁子女同意义务教育后考试报名普高资格认定的补充公告》(东教基〔2013〕7号)实行。(2)在我市就读的港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直接考试报名我市民办普高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还需考试报名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高的,按随迁子女同等需要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还可考试报名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高。(3)在我市就读的非东莞户籍(含港、澳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若其爸爸妈妈至少有一方为东莞户籍的,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考试报名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高和所有民办普高。3.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且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的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政策性照顾条件和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类别政策性照顾条件证明材料1在我市工作,持有引进人才类别的《广东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的非本市户籍职员的子女1.持证人及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人才引进类《广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能证明持人才引进类《广东居住证》职员与考生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4.持人才引进类《广东居住证》职员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字、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盖上单位公章)。2在我市工作,持有市人力资源局发出的《特聘工作证》的非本市户籍职员的子女1.持证人及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东莞人才特聘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3.能证明特聘人才与考生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4.特聘人才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字、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盖上单位公章)。3祖籍为东莞或在莞投资、就业的华人华侨子女市外事局审核出具的整套《东莞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4台胞的适龄子女市台湾事务局出具的《广东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书》。5东莞企业所聘用高层次人才:根据《东莞特点人才特殊政策推行方法》认定、评定的,在我市就业或投资的特级、1、2、3、四类高层次人才填写《东莞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连同申请人特点人才证明、工作证明、家庭户口本、结婚证、孩子出生证、孩子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生教育程度证明一并提交。4.下列职员不拥有报名条件:(1)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2)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的学生。(二)报名方法市中招办于3月中下旬前从学籍管理平台上将各学校初中应届毕业生的各项数据(包含个人资料、相片等)导入中考管理软件,导入到中考管理软件的数据即为考生报名数据。考生须于4月上旬登录中考管理软件健全考生个人信息。在我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具备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初中重读生在户口所在地镇(街、园区)宣传教育办(局)报名。3、填报志愿2017年继续实行考生在学业考试前网上填报志愿的方法。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志愿,也可在学校有关职员的指导下集中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为5月下旬。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2017年学业考试包含考试考哪几科和考查科目。考试考哪几科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一)初中三年级学业考试考哪几科设置和计分方法初中三年级学业考试考哪几科共8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考试)、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计分方法为: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20分,物理、化学各为100分,直接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思想品德考试题面分值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70%的比率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历史考试题面分值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30%的比率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分值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60%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