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高、中考顺利进行及保证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吉林交警将在全省县以上城市的校园周围及人口密集的住宅区,统一拓展治理乱鸣笛行动,并按规定上限进行处罚。
面对中、高考考试,笔者不禁联想起张爱玲遗作《小团圆》开篇的第一句话:大考试前的早晨,那惨淡的心情大概只有军队作战前的黎明可以比拟,像《斯巴达克斯》里奴隶起义的叛军在晨雾中遥望罗马大军摆阵,所有些战争片中最恐怖的一幕,由于完全是等待。张爱玲把高考考试比作战争,其惨烈程度可以想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战争就是打后勤保障,围绕作战行动的所有保障,对于战斗的胜负至关要紧。因此,每年高考考试到来,各地都会颁布一些应对性保障手段,为广大考生打造一个安静温馨的考试环境,这也是应该的。
但,权利的行使是有其严格界限的。任何一种权利都是有边界的,你有权利处分自己权利,但不可以同时剥夺或者妨碍别人的权利,权利的边界应该是在碰到另一个权利时立即停止。法治的要义,既在于尊重多数,也在于保护少数。也就是说,尊重多数不可以无视或舍弃保护少数,而保护少数也不能剥夺或妨碍尊重多数。譬如,一些考生父母在校园周围道路上设置障碍物或者自动围成人墙阻止汽车正常通行,不只妨碍了道路正常通行秩序,也触法了法律规定。
在一个城市里,保护好几万名学生的高考考试权利是需要的,大家也都可以理解。然而这种保护决不可以以剥夺或者妨碍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的权利为首要条件,需要推行平等的尊重与保护。譬如,北京规定今年高考考试期间接送考生的汽车可以不受限号通行的限制。尽管接送考生的汽车受通行限号限制的可能不多,但那怕是只有一台,它也冲撞了缓解交通拥堵重压,保证居民正常通行的规范规定,藐视了公众出行的权利。
我更担忧的还在于,种种超常规的打折保障手段,会把学生们惯得太矫情了,以至于进步到以后每当行使权利时,便第一自然而然地挖空心思去谋求各种优先打折,而根本不考虑对别人权利的剥夺或妨碍,变得愈加自私自利起来,这一定不利于私德建设,有害于社会公德建设。
这是由于,考生都已是成年人了,具备独立的生活行事能力。面对鸣笛噪音、面对交通拥堵等不利原因,到底如何做,他们应该心中自有定力,不需要社会过多地瞎操心、帮倒忙。倘若那些从小就生活在城市里的考生,连起码抗鸣笛噪音干扰的能力都没了,真不了解他们以后踏入社会,面对纷繁复杂的生活纠结与纷扰,那可如何解决呢?
其实,从容应付考场上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局面,也是对考生综合素质的一次检验与考核,需要他们认真面对,都能交上认可答题。